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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冒用家长信息充值游戏,法院:监护人监管不力也需担责

2024-11-26来源:ITBEAR编辑:瑞雪

近期,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游戏充值并引发退款纠纷的案件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案件再次将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以及家长监管责任的问题推向了公众视野。

案件的主人公是15岁的中学生小徐,他通过冒用母亲的身份信息,在某短视频平台内链接的小游戏中进行了注册和登录。不仅如此,他还多次趁母亲不注意,使用母亲的微信购买了多款游戏道具,总金额接近5000元。这些交易金额不等,从6元到118元不等,显示出小徐在游戏中的频繁消费。

当小徐的母亲发现这一情况时,她立即将短视频平台和游戏收款方告上了法庭。小徐母亲认为,这两家公司在防范未成年人充值方面存在技术漏洞,甚至有诱导未成年人充值的行为,因此构成了欺诈。她要求这两家公司退还小徐的全部充值金额,并额外赔偿一万四千余元。

然而,法院在审理后认为,短视频平台和游戏收款方并未构成欺诈。涉案游戏已经按照国家规定接入了防沉迷实名认证系统,而小徐是主动绕过了这一系统。法院指出,基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和远程性,交易双方主要通过玩家注册的网络账号以及法定的身份核验机制来确认身份。因此,在小徐冒用母亲身份信息进行操作的情况下,平台及收款方有理由认为游戏账号的使用者是成年人。

法院还指出,小徐的监护人,即其父母,在教育和引导小徐理性上网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特别是小徐在11岁时就曾用母亲的手机在多款游戏中充值过一万余元,并成功获得了全额退款。这表明,小徐的监护人在管理和引导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方面存在明显的疏忽。

尽管如此,法院还是考虑到小徐在充值行为发生时仅15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法院酌定短视频平台和游戏收款方退还小徐部分已消费的充值款2000元,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小徐及其母亲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这起案件引发了人们对于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以及家长监管责任的广泛讨论。法官指出,虽然当前网游防沉迷实名认证模式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不少未成年人通过冒用身份、租号等方式绕过防沉迷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

法官进一步强调,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是监护人的法定职责。家长应该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时间,加强对终端设备、网络账号和支付工具的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引导未成年人科学上网、预防沉迷网络和非理性消费。

在这起案件中,小徐的家长虽然认为责任完全在于网络平台和游戏方的实名认证技术漏洞,但实际上却忽视了自身对手机设备、支付密码等疏于管理的问题。法官提示,家长在帮助孩子正确用网、养成健康游戏行为的过程中,必须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即使事后可以申请退款,但也不能因此忽视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教育。